8月25日,我市召开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温岭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和《温岭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集中大行动实施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旨在研究解决全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长担任,分管副市长具体负责,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局、环保局、工经局、建设局、国土局等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全市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集中大行动将今年3-8月份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大行动。大行动将围绕“六整治一提高”(整治生活垃圾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水源河道污染、工业企业污染、城乡环境卫生,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巩固深化环境整治成果,提高市民环境意识和社会文明程度,确保年内建成省级生态市,通过省级文明城市复评,以“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形象迎接建国六十周年。 |